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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宁女大学生裸奔 已被警方刑事拘留

    信息发布者:田一伟
    2017-02-14 15:40:23   转载

    早报君说:近日,又有不雅视频在南宁人的圈子里疯传。视频中,一名容貌姣好的全裸女子大半夜在民族大道当街奔跑,还面带微笑拍下了裸露视频。

    网传视频共有两段。

    其中一个视频显示,一名女子全身只穿一件黑色长大衣,面带微笑在街上奔跑,身体敏感部位暴露无遗。从视频中还可以明显地辨认出南宁地标性建筑——广西人民大会堂。

    另一段视频显示,在一个卖果汁的小摊,该女子将大衣撩开,将敏感部位暴露在镜头前。有网友猜测,此段视频是在南宁中山路夜市拍摄。

    网友热议呼吁依法惩治当事人

    不雅视频在网络传播后,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。一些网友认为,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敏感部位,影响恶劣,呼吁警方依法惩治裸露身体的当事人。

    网友评论

    @Joanna:受刺激了?忘记吃药?想红想疯了?

    @中国好友仔:为了钱!哎也够拼的!一粒米养万种人

    @卟懂偶得:不知道她爹妈看了做何感想?养了个好女儿!

    @优雅的刘家二小姐:看着好冷

    @Swing要做一只快乐的钝Q:在朋友圈有看到,觉得真恶心。

    @过往:要红不要脸!这种人红起来也是耻辱!

    @北辰古巷:有人裸奔,估计也有人拍吧!裸奔与拍照哪个邪恶?求解……

    @好昵称都让猪占了simon:请不要以艺术的名义来行龌龊之事。

    2月2日14:33分,@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发布通告

   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立即介入调查,很快找到有效线索。警方依法传唤不雅视频中的当事女子,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。

    据了解,不雅视频中的女子姓张,今年20岁,柳州人,在某所高校就读。

    之前,张某与南宁一名摄影师取得联系,约定拍摄人体艺术照。1月24日,张某来到南宁后入住酒店,与之前约定的摄影师见面,在酒店拍摄了人体艺术照。

    25日凌晨,她与摄影师在南宁市中山路见面,当时仅穿一件呢子大衣和一双皮鞋,里面全裸。她在中山路一家夜市摊,由摄影师使用手机拍摄一段不雅视频。随后,张某走到民族大道,又由摄影师拍摄一段不雅视频。

    摄影师拍摄不雅视频后,通过网络传给张某,而张某则把不雅视频传入自己所在的摄影师微信群,导致不雅视频在网上传播。

    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;猥亵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。

    警方根据规定,对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。进一步调查正在进行中。

    目前,张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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